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类中介企业合作意向征集公告
为提高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投集团”)咨询类中介企业选择的工作效率、规范管理,特向社会广泛征集优秀咨询类中介服务企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政府采购代理等五类中介服务企业。
具体包括:方案设计类建筑、市政专业;可行性研究类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环境影响评价类城市交通设施专业(或交通运输专业)、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专业(或社会区域专业)、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水土保持类;政府采购代理类。
二、报名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申报方案设计类的中介企业具备申报专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专业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报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政府采购代理类的中介企业具备申报专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水土保持类的中介企业具备申报专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四)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和法人分支机构的参选申请。
三、报名时应准备的资料
(一) 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 申报类别、专业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资质证书;
(三) 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1);
(四) 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而不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公告附件2)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 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报名而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告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及资料提交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报名自2017年8月9日起至18日止(每日9:0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报名资料报送至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59号8号楼4楼工程管理中心,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绵投集团将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企业发放《合作意向申请书》。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1、政府采购代理类:2017年8月24日上午09 :30前递交至绵阳市开元酒店芙蓉厅。
2、环境影响评价类、水土保持类:2017年8月31日上午09:30前递交至绵阳市开元酒店芙蓉厅。
3、可行性研究类:2017年9月7日上午09 :30前递交至绵阳市开元酒店芙蓉厅。
4、方案设计类:2017年9月14日上午09 :30前递交至绵阳市开元酒店芙蓉厅。
六、申请文件的审查时间和地点
与各类别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相同。各类别、各专业将分开审查。申请单位可根据企业资质分别申报不同类别或专业,但须针对不同类别或专业分别提交意向申请书。
七、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59号8号楼4楼
邮政编码:621000
联 系 人:王先生、罗女士、杨先生
电 话:0816-2295563
附件:1、承诺书;
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
公告附件1:
承诺书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咨询类合作意向征集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咨询类合作意向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无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上述承诺存在问题,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和相应处罚,以及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全称: (公章)
报名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公告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名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报名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人: (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而不委托代理人报名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报名时,应携带报名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报名。
公告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名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报名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 名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报名而委托代理人报名适用。
(2)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应携带报名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