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小枧城市生态公园景观围栏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绵阳市小枧城市生态公园景观围栏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工程施工比选。我公司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选人

1.1 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小枧沟镇小枧城市生态公园。施工的景观围栏总长度为5310米,其中铁花栏杆(含基础)1062米,生态植物围合支撑部件、竹栅栏安装为4248米。

1.2 比选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3 质量要求:合格。

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进场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1.5 资格要求:

1.5.1 资质要求: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5.2 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2014年-2016年)。

1.5.3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4 外地企业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1.6 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6.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携带:

①公司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

③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如有时)。

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到绵阳一环路东段232号绵阳科技馆内,绵阳文化旅游集团办公区一楼规划投资部报名,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提供邮寄服务)

1.6.2比选申请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1 2309:00时起至2018年1 25 17:00时截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6.3比选申请人应按规定,在20181 25 17:00 时前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比选申请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1.7 控制价、报价要求及结算价:

1.7.1控制价:含税总价1541168.00元。其中含不可竞争费用(本工程不可竞争费包含暂列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311416.64元,比选申请人报价时对不可竞争费用部分不再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工程结算时,上述费用按相应的计价规定执行。

1.7.2报价要求:一次性报价且报价唯一,报价为含税总价。比选申请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作为不响应比选文件处理。

1.7.3 结算价:按审计结算为准。

1.8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8.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 26 10:00 时。

1.8.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绵阳一环路东段232号绵阳科技馆内,绵阳文化旅游集团办公区一楼会议室。

1.8.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其他递交方式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1.9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tkg.cn)公布。

2.1联系方式:

比选 人:        绵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232号      

邮    编:              621000                  

联系 人:                渫女士                  

联系电话:             0816-220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