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维修工程项目信息化专业分包单位招标公告

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绵阳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维修工程项目信息化专业分包单位,现予以公告,诚邀具备资格的单位积极响应。

一、项目概况:绵阳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维修工程,项目位于绵阳市石塘路原武警支队内,工程面积约12000平方米,概算约1200万元。

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报名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四、业绩要求

近5年(2014年-2018年)已完工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须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验收报告和合同。

五、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无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截止公告发布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所有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企业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税务要求:须提供公司最近一个季度缴纳税收的证明。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请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盖公司公章),到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楼)报名、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为¥300元(大写: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1.1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不接收扫描件。

1.2 公司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报名时间为:从2019515日09:00时起至2019517日17:00时截止。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 520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3.手持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手持件的投标人,将视为放弃投标。

八、联系方式

邀请人(全称):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四楼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816-210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