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劳务分包企业合作意向征集文件

第一章 关于面向社会征集施工劳务分包企业合作的公告

为提升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邀请人)建设质量,加强施工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现通过在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公示征集信息,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企业,建立施工劳务分包企业库。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企业参与征集。

第一条 申请企业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有效存续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已办理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备案。

(二)资质要求: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三)企业业绩要求: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劳务分包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要求为施工总承包不低于1000万元,劳务合同不低于200万元,以施工合同或施工劳务合同为准,征集时须携带原件查验)。

(四)企业主要人员及业绩要求:

1. 拟派驻的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驻的项目团队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名,至少一人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且项目团队人员均具有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申请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参保的证明和劳动合同,其中一名项目负责人可只提供劳动合同(征集时上述人员证件须携带原件查验)。

2.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分别具备2个及以上施工项目管理业绩,以甲方证明文件、施工合同或施工劳务合同为准(证明文件和合同均须提供,征集时须携带原件查验)。

(五)担保要求(征集时提供承诺):

1.由具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对入库企业提供履约担保,并按要求签订担保协议,担保时间为项目中选至劳务分包人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具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是指近三年平均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且近三年平均总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且近三年财务无亏损的企业;具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是指同时具备无不良信用记录、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个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2.入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按要求签订担保协议。

(六)申请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责任事故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且在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的情形。

(七)申请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公司实控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企业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企业诚信分值必须为100分。

(八)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工商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

2.收入: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度)平均年收入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施工劳务企业不低于500万元,截止公告发布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企业成立后计算平均收入(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完税证明。施工总承包企业是指具备一项或多项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劳务企业是指仅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或仅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3.财务状况: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度)均无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截止公告发布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所有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企业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资产/资金实力要求:

(1)申请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邀请人未拨付进度款前具备支付前期工程费用的能力(提供股权、有价证券、固定资产等证明)。

(2)申请企业根据自身实力情况,须在征集评审前预交纳100万或200万或300万或500万实力证明金(现金转账方式)。未入库(包括备选库)企业的实力证明金将在入库通知书发放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入库企业的实力证明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邀请人于每年底或入库企业中途退出时支付一次利息。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绵阳分行

银行账号:123915570665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8月9日17:00时(实力证明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九)到场要求: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须到评审现场参与征集工作。

第二条 征集原则

(一)采取综合评分方式征集不超过25家企业,其中,前20名正式入库,第21-25名作为备选(备选库的单位仅作为劳务库中被清退单位补位的优先选择,不能受邀参与项目竞争)。

(二)邀请人将按照评审和考察的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征集入库家数及名单。

(三)通过资格审查有效申请单位不足三家,邀请人可以终止征集。

(四)企业库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三条 邀请库内单位参与项目竞争的主要原则

(一)交纳100万实力证明金的入库企业,只能参与控制价(下同)2000万元(含)以下工程的施工劳务竞争。

(二)交纳200万实力证明金的入库企业,只能参与5000万元(含)以下工程的施工劳务竞争。

(三)交纳300万实力证明金的入库企业,只能参与10000万元(含)以下工程的施工劳务竞争。

(四)交纳500万实力证明金的入库企业,可参与施工劳务竞争的项目不限。

邀请人不保证入库企业在库期间一定取得施工劳务业务。

第四条 征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723 09:00时起至2019 7 2917:00时止(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地址: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楼)报名、购买征集文件。征集文件售价为¥300元(大写:叁佰元整)一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资质证书,分支机构相关证照(如有)。不接收扫描件。

2.公司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第五条征集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19 8 12 10:00时。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递交的征集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地址:富乐山开元酒店一楼芙蓉厅(绵阳市剑南路东段209号,三医院斜对面)

3.征集审查时申请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第六条 发布公告的媒介

征集公告在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有关本次公告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通告。

第七条 联系方式

邀请人: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四楼

联系人: 王先生电话:0816-210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