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党委书记陈建强作专题党课辅导

按照市委、市国资党委及集团党委“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集团实际,6月6日下午,党委书记陈建强在集团“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暨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就《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了专题党课辅导。集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和下属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共计80余人听取辅导。

陈建强同志结合自己前期参加《条例》专家辅导和对党内法规相关书籍的自学情况,从《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在工作中须重点领会和准确把握的精神等三个方面作了党课辅导。

在《条例》的出台背景方面,他讲到:制定《条例》是在就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一百多个纪律规定方面的法规进行集中梳理和系统研究,结合当前推进“四个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系列要求,于2016年1月在中央六次全会上,以目标任务的形式提出的。经过初稿拟定和广泛征求意见,于2016年7月8日正式发布,《条例》共计13章、1900字。言简意赅,阐明了谁问责、对谁问责、问什么责三个重点,掷地有声,是从严管党、治党,党组织及党的领导干部用权、干事、担当的规范。

随后,他逐条解读了《条例》。重点就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界定;党的领导干部的定义和对组织、个人的问责方式;实行终身问责等进行了强调和说明。

陈建强同志结合《条例》出台后全国有关省市公开曝光及处分的相关事件和人员,特别是央企、大型国有企业中被问责的案例,就《条例》在集团系统的学习和执行提出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原文。二是在对《条例》学习时,将自己和工作摆进去,做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三是要在监督执纪问责中,运用好“四种形态”。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提醒,有问题大家要及时沟通,开诚布公。要形成团结奋进、推进改革创新的良好政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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