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园艺新城中心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路灯及绿化设计招标比选邀请函

园艺新城中心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路灯及绿化设计招标比选邀请函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对绵阳市园艺新城中心区基础设施道路的照明及绿化项目的设计进行比选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比选。
1、项目范围及概况
  (1)项目背景园艺新城中心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由我公司作为业主投资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路基及排水管网工程,即将进行路灯基础及路面工程施工。
  该项目道路部分设计单位为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因该院不具备路灯及绿化相关设计资质,原设计未包含路灯及绿化部分,施工招标时按暂定价计入。根据市规划局城市规化意见及市行政集中办公区建设指挥部统一要求,加快推进项目进程,特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接该项设计工作。
  (2)项目范围及工期
绵阳市园艺新城5.5公里的照明及绿化施工图设计。工期:15个工作日。
  (3)主要技术标准及工程规模
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
2、比选的范围、最高控制限价、评比细则及合同方式
  (1)本次比选的范围:绵阳市园艺新城5.5公里城市照明及绿化工程。
  (2)本次比选的最高控制限价:绵阳市园艺新城5.5公里城市照明施工图设计最高控制限价为人民币 32万元;道路绿化施工图设计最高控制限价为人民币18万元;
  (3)本次比选的评比细则:最低评标价法,以经初步评审后合格的申请人中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
  (4)本次比选的合同方式:合同总价包干。
3、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06年1月1日~2011年1月1日)累计完成1项及以上城市道路照明设计。
  (3)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申请人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申请人在四川省内处于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申请人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较大质量的纠纷,或涉及其他较大的诉讼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4)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是设备注册工程师。
4、受邀人请持本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12月27 日至2011年12月30 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到项目业主处(绵阳市涪城路76号建设大厦16楼工程管理中心第二办公室)购买本项目比选文件。
5、比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11年 12月 30日下午2:00(北京时间),申请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内以面交方式将密封完好的比选报价文件递交至比选现场(绵阳市涪城路76号建设大厦16楼会议室)。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到。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人地址:绵阳市涪城路76号建设大厦16楼
  邮编:621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708124751
  传真:0816-2227509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