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我公司拟通过比选方式对红星街94号法院B幢1、3、4楼及A幢部分防水维修工程维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才有资格被招选人邀请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红星街94号法院B幢1、3、4楼及A幢部分防水维修工程
3、建设地点:绵阳市市区
4、工程内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维修。
5、建设工期:20天
6、工程费用结算原则:按工程费用总额包干方式。
二、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二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资质。报名时须提交资质原件进行查验,并提交加盖公司鲜章(独立法人单位)的资质复印件。
3、其他要求:A、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在近两年中至少有两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具有相应业绩的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资料;B、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在近2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情况;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C、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其以上的建造师证;D、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谈判时必须到场 。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涪城路76号建设大厦17楼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150 元,售后中选与否均不退还。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12年5月9日 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5月14日17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5月16日12时前,直接向比选人提交比选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未中选者无息退还。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0%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必须由申请人的法人或授权人现场签字方能视为有效确认)。
(6)本工程最高限价15.2万元(大写:壹拾伍万贰仟元整)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绵阳市涪城路76号建设大厦17楼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 系 电 话: 2243529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