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新华厂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新华厂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1.1新华厂项目 已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1.2本次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形式为 自行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 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施工项目全程监理服务
2.2 标段划分: 施工监理一个标段
2.3 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涪城区剑门路西段新华厂生活区内
2.4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约11.5亩,计划先建设两栋6层、一栋5层纯住宅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米,共有126户住宅
2.5估算建安投资: 2000万元
2.6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单位进场起至工程质保期结束,应包括正常施工期(即施工合同工期)、施工期延长以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施工工期跟总包同步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
3.1 本次比选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需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比选申请人2007年1月至2011年12月已完成监理过不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4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
3.5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本次一起发布公告并同时开标的项目投标,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合同段。
四、比选文件获取
4.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请携带
①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原件
③资质证书原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⑤上述所有证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⑥公司介绍信
到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楼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收费为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13 4 2 日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3  4 7 1700分截止。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2 4 10 0930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楼。
5.3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为: 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其他递交方式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六、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tkg.cn)公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楼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梁小姐                               
联 系 电 话: 0816-5017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