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涪滨印象14号楼等四个项目临时供电工程设计及施工比选公告

涪滨印象14号楼等四个项目临时供电工程设计及施工比选公告

涪滨印象14号楼等四个项目临时供电工程设计及施工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1.1.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涪滨印象14号楼等四个项目临时供电工程设计及施工   
建设地点 绵阳市   
开竣工时间 根据工程总体安排为准。(要求开始实施之日起20日内必须达到投入使用条件)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一合同段:涪滨印象14号楼项目,投入一台250KVA箱变;供电线路设计、箱变采购安装及线路施工。
二合同段:新华小区项目,投入一台250KVA箱变;供电线路设计、箱变采购安装及线路施工。
三合同段:绢纺厂小区项目,设置一台630KVA箱变;供电线路设计、箱变采购安装及线路施工。
四合同段:牌坊沟教师公租房项目,设置一台800KVA箱变;供电线路设计、箱变采购安装及线路施工。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比选文件分数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文档(U盘)一份   
工作内容、要求及程序 确定设计、施工单位后,设计施工单位按照不超过控制价控制价金额做出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含相关及电力部门审批通过),根据施工图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招标时箱变比较设备价格及安装价格,管线部分按照清单计价。最终比较下浮比例,最后以总价(含设计费)最低确定设计施工单位 
1.2.比选内容
本比选项目分别为 4 个合同段:
一合同段:涪滨印象14号楼项目,投入一台250KVA箱变;供电线路设计、箱变采购安装及线路施工。
二合同段:新华小区项目,投入一台250KVA箱变;供电线路设计、箱变采购安装及线路施工。
三合同段:绢纺厂小区项目,设置一台630KVA箱变;供电线路设计、箱变采购安装及线路施工。
四合同段:牌坊沟教师公租房项目,设置一台800KVA箱变; 供电线路设计、箱变采购安装及线路施工。
1.3.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合格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6、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颁发肆级(含肆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应具备承装、承修许可。
    7、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二)资质性要求:见招标项目内容要求
1.3.1其他要求:
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两年具有不少于2个500kva及以上供电工程设计及施工业绩。
1.4. 联合体参选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5.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参加上述合同段比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合同段。
1.6.购买比选文件
1.6.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请携带
①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原件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证书
④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颁发肆级(含肆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⑥上述所有证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⑦公司介绍信
到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楼)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1.6.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1.6.2.1.报名时间:从 2013 年 4 月 23 日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3 年 4 月 26 日17 时截止。
报名时还应出具法人授权书,格式如下(格式和内容不得修改):

 法定代表人报名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报名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比选的报名。凡是以我单位及委托代理人进行的其他与比选报名相关的活动,视为我单位授权的代理行为,由此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责任。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人(法定代表): 签字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手机:          
委托代理人部门:         职务:          
单位电话:            传真: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①应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活动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
联系方式一有变化,应立即更新。
1.6.2.2.购买比选文件时间:从 2013  年 4 月 23 日9时起,至 2013  年 4 月 26 日17时截止。.
1.6.3.比选人将根据设计方案优劣和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1.6.4.报价要求
比选人要求比选申请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按照实际情况,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且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1.7.比选时间和比选地点
1.7.1.比选时间: 2013  年 4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
1.7.2.比选地点: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楼)。
1.8.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楼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梁小姐   潘先生        
联 系 电 话:        (0816)-5017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