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绵阳市飞云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和草溪河中桥至石桥铺大桥段

绵阳市飞云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和草溪河中桥至石桥铺大桥段

绵阳市飞云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和草溪河中桥至石桥铺大桥段道路改造工程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合作人,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该项目的合作人竞争性谈判。
1.1 项目概况:
1.1.1 邀请人: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2 建设地点:绵阳市。
1.1.3 工程内容:
  (1)飞云大道道路改造工程:
    A、破除改造范围内现状24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二灰稳定碎石层、20cm级配砂砾石底基层,并改造现状路基。
B、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包括:4cmSMA-13改性乳化沥青粘层、5cmAC-16、7cmAC-25、0.6cm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20cm5.5%水稳、30cm3.5%水稳。改造段长度2960米,施工面积46204.62m2。
C、改造交通标志、标牌、标线。
D、改造草溪河中桥桥面结构。
E、改造范围内所有综合管网。
  (2)草溪河中桥至石桥铺大桥段道路改造工程:
A、破除改造范围内现状24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二灰稳定碎石层、20cm级配砂砾石底基层,并改造现状路基。
B、新建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包括:25 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5.5%水稳、30cm3.5%水稳。改造段长度2130米,施工面积44547m2。
C、改造交通标志、标牌、标线。
D、改造范围内所有综合管网。
1.1.4 工程建安费概算:4000万元。
1.1.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2 谈判内容:
该工程的报价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履约能力等。
1.3 资格要求:
1.3.1 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地为川、渝境内。
1.3.2 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
1.3.3 其他要求:谈判申请人近五年内有不少于2个在川已完或在建公路施工或市政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1.3.4 拟派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工作经历要求:
    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主管及施工生产主管。主要管理人员近五年内(2008年1月1日起至今)在本公司有公路施工或市政施工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以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1.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合作申请。
1.4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5 报名及购买合作申请文件:
1.5.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的合作申请人,到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楼 )报名、购买合作申请文件,合作申请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售后不退。申请人应按规定,在2013年5月23日17:00时前向邀请人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 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以现金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缴纳。谈判结束后,中选合作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实力金,未中选合作单位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一月内无息返还。
 公司全称: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绵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3915570665           
1.5.2申请人的报名时间为:从2013年5月21日09:30时起至2013年5月23日17:00时截止。(注:为三个工作日)
1.5.3 开标时间:以邮件通知为准。
1.5.4 邀请人将根据报价、申请人业绩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履约能力等,择优确定合作单位。
1.5.5合作人报价要求:按审计确认的结算总价下浮,其下浮比例不低于5%,否则作不响应谈判文件处理。
1.6、公告发布方式:在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1.7、联系方式:
邀请人(全称): 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临园路东段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四楼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梁小姐  潘先生                 
联   系  电 话:         0816-5017536                  
传      真:         0816-5017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