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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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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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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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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物流中心等三个项目供电工程设计及施工(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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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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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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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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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总体安排为准。(要求开始实施之日起20日内必须达到投入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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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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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段(临时用电):粮油物流中心项目装设两台箱变(其中400KVA、500KVA各一台);10KV供电线路设计、箱变采购安装及10KV线路施工。
二合同段(正式供电):园艺新城中心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装设一台315KVA;10KV供电线路设计、箱变采购安装及10KV线路施工。
三合同段(正式供电):西山北路装设一台80KVA;10KV供电线路设计、箱变采购安装及10KV线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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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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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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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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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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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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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和电子文档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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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报价要求及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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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比选的设计施工单位根据各现场情况,按照不超过控制价金额做出性价比较高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含相关及电力部门审批通过),根据设计方案,编制出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招标时比较各投标单位箱变设备价格及安装价格,管线部分按照清单规范计价。最终比较下浮比例,最后以总价(含设计费及相关单位及电力部门审批通过费用)合理最低价得报价最高分,同时根据其他评审条件确定设计施工单位。
确定设计、施工单位后,设计施工单位按照投标时确定的设计方案做出正式施工图并报送相关部门及电力部门审批通过后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工程施工,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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