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市西区至城南新区直通道道路工程已完成项目立项工作。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现采取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监理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1.1 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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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 |
绵阳嘉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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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绵阳市城市西区至城南新区直通道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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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绵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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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
与总包施工要求同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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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详见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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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 |
企业自筹 |
1.2 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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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工程内容 |
建安费(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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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绵阳市城市西区至城南新区直通道道路工程K1+050~K1+598段隧道工程监理 |
暗挖隧道一段(长度240米)、明挖隧道一段(长度208米)、道路一段(长度100米)、匝道桥四段(1.2公里)。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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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绵阳市城市西区至城南新区直通道K0+960~K1+050段及K1+598~K2+240段道路工程监理 |
飞云大道下穿直通道船槽(长度320米)、直通道下穿绵吴路船槽(长度360米),道路一段(长度200米)。 |
1.3 |
1.3 资格要求:
1.3.1 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1.3.2 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1.3.3 业绩要求:
一标段:近五年内已完成2个500米以上的城市隧道或2公里以上的公路隧道工程监理业绩(以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标段:近五年内已完成2个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监理业绩(以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3.4 财务要求:近3年(2009-2011年)无亏损。
1.3.5 信誉要求:近2年(2011-2012年)无违法、违纪、违规的情况且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1.3.6 省外企业要求:省外企业需按“川建招标发[2006]415号”文的规定,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方可报名比选。
1.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1.4 比选报价要求:
报价为降幅费率,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正常取费计算后,再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8〕21号)下浮50%即为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比选申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不响应比选文件处理。(本次比选各比选申请人可报两个标段,可同时中选标段不得超过 壹 个)。
1.5 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5.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比选申请人,携带:
①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⑤上述所有证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
⑥公司介绍信
到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楼报名、购买比选文件。
1.5.2 比选申请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1.5.3 比选申请人应按规定,在2013年6月19日17:00时前提交比选保证金,每个标段比选保证金按人民币 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收取。谈判结束后,中选者的比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者的比选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一月内无息返还。
公司全称:绵阳嘉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帐 号:12931662308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1.5.4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3年6月13日09:00时起至2013年6月17日17:00时截止。
1.6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09:30时。
1.6.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楼。
1.6.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为: 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其他递交方式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1.7 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1.8 联系方式:
邀请人(全称): 绵阳嘉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四楼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罗小姐 潘先生
联 系 电 话: 0816-5017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