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经集团公司批准,决定对江油市西环线东侧A18地块房产开发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诚邀讲诚信、有实力的专业房地产公司参与合作开发经营。现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城西A18房产开发项目(暂命名,以下简称A18项目)。
项目地点:江油市西环线东侧A18地块。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及地下车位约24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约8,112平方米),商业用房约3.6万平方米。预算投资人民币约7.253亿元(未包含土地成本)。
项目规划条件:容积率:A18-4地块≤3.0;A18-2地块≤0.8。建筑密度:A18-4地块≤24%;A18-2地块≤25%。 A18-1和-3为防护绿地G22,A18-4为二类居住R2(兼容商业),A18-2为垃圾处理用地。
项目用地情况:A18地块(宗地编号为12009)系2013年6月26日江油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竞拍地块,宗地总面积89438.18(约134.16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72317.27平方米(约108.48亩),中标地价143万元/亩(不含税费、交易费等)。我公司现已出资受让了上述土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二、招商合作方式及要求
(一)合作方式
1.合作性质为非法人型房地产合作开发经营。项目组建联合管理机构,由我公司与合作方各自派遣人员对项目开发进行管理,双方本着公开、公平、互利的原则对合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具体运作开发项目。联合管理机构为内部机构,非独立民事主体,不具有缔结合同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能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2.项目开发期间建设资金采取项目融资、合作方提供或双方共同出资方式解决,建设资金采取专户封闭管理,确保用于项目开发,其资金利息计入项目成本。项目进入销售期后,在不影响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可根据销售情况按双方收益分成比例逐步返还部分资金。
3.双方按收益与风险共同承担的原则进行项目合作,项目收益分成比例为绵投江发实业50%-55%,合作方45%-50%,收益分成比例与出资比例等同。
(二)合作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具备同绵投江发实业长期战略合
3.项目合作诚意金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报名参与谈判的合作方须在商务谈判开始前(2013年10月16日17:00时前)缴纳。
4.首期出资资金5,000万元整(大写:伍仟万元整),中选的合作方须在谈判结束后30日内缴纳。
5.在项目启动前将相应出资资金转入绵投江发实业账户由绵投江发实业自主支配,中选人的诚意金在签订协议前转为首期出资资金。出资金额:按绵投江发实业取得土地的成本为基数上浮5%以上,出资比例为45%-50%,合作方可根据对项目的评估,在满足上述最低条件的前提下自行报价。
6.合作方的选择以最大化满足上述条件为优,采取商务谈判方式确定。
四、招商合作报名须知
(一)提交以下正式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正本查验)。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正本查验)。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以同意接受上述合作条件为前提,书面提交合作申请
5.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二)项目合作诚意金转入以下账户
1.账户名:绵阳市绵投江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绵阳分行涪江北路支行
账 号:2308012609100013420
2.账户名:绵阳市绵投江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行江油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1223121574
(三)竞标结束后,未能参与合作的企业,我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项目合作诚意金。
五、报名及竞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江油市滨江华城B区3幢4号。
时间: 2013年10月8日9:00时至2013年10月14日17:00时。
联系人:吴先生13990165610 袁先生 18981165921
(正式报名前可来电索取相关资料)
(二)谈判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
地点: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3楼(如有变动,以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绵阳市绵投江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