绢纺厂灾后重建项目、高水蔬菜批发市场地块项目、南河商业中心项目、涪城经开片区三期统建房项目业主为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符合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比选范围:绢纺厂灾后重建项目、高水蔬菜批发市场地块项目、南河商业中心项目、涪城经开片区三期统建房四个项目的环境监测、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报送环评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1.2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3 项目概况:
(1)绢纺厂灾后重建项目:位于绵阳市涪城区一环路与绵绢路交接处,占地约
(2)高水蔬菜批发市场地块项目:位于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59号,占地约
(3)南河商业中心项目:位于南河路14号、16号,红星街115号、115号,占地约35亩,建筑面积约
(4)涪城经开片区三期统建房项目:位于石塘镇浸水村五社、红星村三社和八社,占地约估计规划总用地面积453亩,建筑面积约
1.4 工期要求:环评单位在接到我方环评开始指令后,单个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单个环评报告书编制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1.5 质量要求:环评服务单位必须按国家、地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编制,最终须取得环保局(或环保厅)正式的环评批复。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
2.1 本次比选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报告书评价范围含有社会区域的乙级以上(含乙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2.2 比选申请人在2011年1月至2013年9月已完成1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业绩(以合同协议及取得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批复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3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须在绵阳市环保局登记备案的单位。
三、比选文件获取
3.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携带
①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原件
③资质证书原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⑤上述所有证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⑥单位介绍信
到绵阳市涪城区红星街94号嘉来房产有限公司5楼项目开发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收费为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13 年 11 月 5 日
至 2013 年 11 月 7 日 17 时 00 分 截止。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4.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绵阳市涪城区红星街94号B栋7楼嘉来房产有限公司会议室
4.3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为: 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其他递交方式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红星街94号B栋5楼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0816-2245935
传 真: 0816-224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