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嘉来•盛世华庭办公用房装修设计及施工合作人选择判公告

嘉来•盛世华庭办公用房装修设计及施工合作人选择判公告

 嘉来•盛世华庭办公用房业主为:绵阳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绵阳嘉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施工由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该工程施工合作人欢迎具备规定资质的潜在合作人前来报名参加谈判。我公司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竞争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合作人。

1.1 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绵阳市。

1.1.2工程内容:嘉来•盛世华庭办公用房装修设计及施工,装修面积约740㎡,工程造价概算为: 110 万元。

1.1.3工期要求:70日历天(进场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1.1.4控制价:以审计确定的结算总价为基数,下浮 5 %作为控制价。

1.2 谈判内容

该工程的报价、业绩及工程质量、安全、资金、进度保障措施、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履约能力等。

1.3 资格要求:

1.3.1 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3.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3.3 业绩要求:近5年内已完成2个类似业绩(以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类似业绩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3.4 财务要求:近3年(20112013年)无亏损。

1.3.5 信誉要求:2012年以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情况且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1.3.6拟派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工作经历要求:

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主管及施工生产主管近五年内(200911日起至今)至少已完成有1个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以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项目负责人驻现场出勤率不得少于80%,技术主管及施工生产主管驻现场出勤率不得少于90%

1.3.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3.8 省外企业要求:省外企业需按“川建招标发[2006]415号”文的规定,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方可报名。

1.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作申请。

1.4 报价要求:

1.4.1 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作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处理。

1.4.2. 共进行两轮报价,新一轮的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否决其合作申请。按审计确认的结算总价下浮,其下浮比例不低于5%,否则作不响应谈判文件处理(必要时,谈判人将逐次与合作候选人就报价等进行商务谈判,谈判后无异常谈判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合作候选人为合作人)。

1.5评审方式:综合评估法。谈判人将根据报价、业绩及工程质量、安全、资金、进度保障措施、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履约能力等,择优原则确定合作单位。

1.6 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6.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申请人,携带: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资质证书复印件

    ⑤公司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合作申请人鲜章

绵阳嘉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楼 )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6.2 合作申请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1.6.3 合作申请人应按规定,在2014 6 3 17 : 00 时前提交合作申请保证金,合作申请保证金按人民币 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收取。合作申请保证金必须通过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谈判结束后,未中标者的合作申请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一月内无息返还。

1.6.4 合作申请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 3个工作日。各合作申请人报名时间为:2014 5 28 9 : 00 时起至2014 5  30  17 : 00 时截止。

1.7 合作申请文件递交

1.7.1合作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 6 4 9 : 30 时。

1.7.2合作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4

1.7.3合作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为: 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其他递交方式送达的合作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1.8 发布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tkg.cn公布。

1.9 联系方式:

      位: 绵阳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理: 绵阳嘉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绵阳市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四楼        

      编:           621000        

       人:       李先生   潘先生                 

     电 话:         0816-5017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