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红星街61号原市(地)委机关地块和新华厂12幢房屋拆除比选公告

红星街61号原市(地)委机关地块和新华厂12幢房屋拆除比选公告

    红星街61号原市(地)委机关部分地块和新华厂12旧房屋须拆除,现采取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1.1 比选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1 项目内容及规模:

红星街61号原市(地)委机关部分地块共2幢砖混结构房屋拆除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200㎡;

新华厂12幢共1幢砌体结构房屋拆除,总建筑面积约2500

1.1.2 建设地点:红星街61号(原市委机关)、剑门路西段(新华厂生活区)。

1.1.3施工工期:单项目20个日历天,进场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1.1.4 控 制 价:21.8万元(大写:贰拾壹万捌仟元整)。其中红星街61号原市(地)委机关部分地块拆除及围墙修建项目控制价为14.8万元;新华厂12幢拆除及围墙修建项目控制价为7万元。

1.2 资格要求:

1.2.1 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1.2.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2.3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2-2014)有2个超过7000㎡的类似项目拆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4 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5 信誉要求:2011年以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情况且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1.2.6 省外企业要求:省外企业需按“川建招标发[2006]415号”文的规定,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方可报名比选。

1.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1.3 比选报价要求:总报价及各项目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作为不响应比选文件处理。

1.4 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4.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携带: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资质证书复印件

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公司介绍信原件

⑦上述①-⑤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绵阳市红星街94B5楼工程管理部报名、购买比选文件。

1.4.2 比选申请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1.4.3 比选申请人应按规定,在2015 5 19 12 :00时前提交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按人民币 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收取。比选保证金必须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通过其基本账户缴纳到比选人指定帐户提交。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将于中标结果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1.4.4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15 5 13 08 :30时起至2015 5 15 17:30时截止。(周末休息日除外),购买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1.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5 19 14 : 00时。

1.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绵阳市红星街94B7楼会议室

1.5.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为: 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其他递交方式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1.6 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tkg.cn)及《绵阳日报》公布。

1.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四川嘉来置业有限公司           

       址:  绵阳市红星街94B5-7        

      编:           621000                     

       人:       王先生   谢先生            

     电 话:         0816-2245935